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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信阳4月15日消息(记者 张丽娜)近年来,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线上销售成为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家住广东中山的一位消费者赵刚(化名)近期却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其通过某电商平台店铺购买热水器产品,发现实物品牌标识与目标品牌存在差异,收到的产品由佛山市某电器公司生产,品牌标识为SVHAUR,而非其原本希望购买的“樱花SAKURA”品牌产品。

被投诉店铺产品介绍中含有“樱花”“Sakura”等字样描述(图片来源于某电商平台)

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下单

据了解,投诉人欲购买的产品由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花公司)所生产,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类型属于中外合资、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江苏昆山,经营范围为生产热水器、燃气灶等卫浴卫厨电器等,其产品品牌英文标识为“SAKURA”。经查询,樱花公司商标曾多次被评定为“苏州市著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

而某电商平台店铺“高端电器全国联保直销店”的经营者为淮滨县永益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滨永益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等,公司经营状态目前为存续。

据投诉人赵刚所提供的证据显示,其所收到产品SVHAUR品牌热水器的生产商为佛山市袁山电器有限公司。企查查平台显示,该公司正处于注销备案状态,信息显示:2025年3月31日,佛山市袁山电器有限公司因决议解散,拟向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投诉人所收到的产品非“樱花”品牌热水器(受访者供图)

4月8日,记者咨询某电商平台“高端电器全国联保直销店”,其客服表示只卖“广樱热水器”,而非江苏品牌“樱花SAKURA”。

但记者观察该店铺内所有产品的文字介绍均写着“樱花热水器”,产品信息详情也写着“Sakura樱花”。产品名称为何不写“广樱”,而写“樱花”?客服表示,后期会更正。4月11日,记者发现该店铺内所有热水器产品均已下架。

当地商标侵权诉讼频发

通过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查询,记者发现,2024年被投诉的淮滨永益公司与樱花公司就曾涉及一起商标权纠纷。

被投诉公司于2024年就因侵害商标权被樱花公司告上法庭(图片来源于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

而在当地,这类纠纷不是个例。记者以“淮滨县”“樱花”为关键词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淮滨县多家电器公司或个人涉及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的诉讼,在电商平台销售写有“樱花”等字样的产品。樱花公司要求被告主体停止商品名称中使用“樱花”文字的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每个个案赔偿金额几千至几万元不等。

近年来,樱花公司与淮滨县多家电器公司涉及数十起诉讼(图片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是否接到类似情况反映,面对此类消费纠纷,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淮滨县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执法情况由一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所购商品货不对板 消费者该如何有效维权

投诉人表示该店铺所标产品信息不实,提供虚假信息,欺诈和误导消费者,要求商家退一赔三。但其与商家、电商平台客服沟通,仅能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类似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表示,商家在商品展示界面隐瞒了其所售卖商品并非“樱花热水器”的事实,以虚假、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招徕客户、诱骗消费者成交,属于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退一赔三”,即除了应当退回消费者为购买该热水器所支付的价款外,还应当按照该消费者所支付价款的3倍对其进行赔偿,且增加赔偿的金额最少不低于500元。

商家拒绝消费者提出的“退一赔三”请求的,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但鉴于诉讼比较耗费时力,消费者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该商家,要求对该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并同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商家“退一赔三”。

编辑:张羲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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