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西峡太平镇河堤上建房 县水利局否认挤占河道

2018-10-19 10:25:00来源:河南日报

  河堤上建房隐患不少

  □文/图本报记者汤传稷

  近日,有群众反映,西峡县太平镇存在挤占河道违法建房现象,侵占了公共绿地,并且影响汛期行洪。记者随即赶往当地进行了调查采访。

  10月10日上午,记者站在该镇钟楼所在的小广场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南面沿河兴建的10余套别墅将河堤完全占据。在与其相邻的一片暂停施工区域,还可以看出别墅兴建以前旧河堤的位置:有两级河堤平台,最上面的一级平台沿河方向建有护栏,下面的一级平台外缘靠河道一边也建有护栏。

  据当地一位居民介绍,钟楼南边沿河东侧路段,原有政府修建的约6米宽绿化带,有砖铺地,有健身器材,有沿河水泥栏杆,是群众休闲的公共绿地。可凭栏观河,可在这里健身、唱戏、练歌,但近几年逐渐被挤占。她还拿出有很多群众签名摁指印的文字材料,证明此处约100多米长的滨河路段,被填的河道约8—10米宽,用来建造临河的私人别墅。2016年建成5栋,2017年5月动工兴建8栋,去冬今春又填河道2处,可建别墅10余套,每套别墅售价100万元。

  这位居民告诉记者,2016年太平镇被公布为“中国特色小镇”,南阳市2017年初将其规划为“全国避暑养老、休闲养生”的基地。每当夏季,前来太平镇避暑休闲的游客非常多,本地居民加上外来游客有数千人甚至上万人的庞大人群,却没有适宜的地方健身、散步。先前沿河那片公共绿地,本来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去处,现在也被侵占了。群众和游客对此意见都很大,纷纷要求恢复原来的公共绿地。然而,有关部门至今对此未给予正面回应。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于11日到西峡县有关部门进行采访。

  西峡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地段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证书显示,该地段土地使用权人为西峡县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权面积为60462.72平方米,四至范围的西侧至“河地界”,登记时间为2008年7月。

  记者发现,此证书的四至范围中记载的“河地界”虽然较为模糊,但在当地居民的眼中,这个“河地界”还是较为具体而清晰的:以前的河道比现在宽多了。有位当地居民向记者提供了2017年6月河堤上正在填埋河道建房施工时的照片,从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出原来河堤的位置以及挤占河道后新修河堤的情形。

  西峡县水利局水政监察中队中队长李东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那里是挤占河道建房。他认为现有河堤就是河道的边缘,只要不在现有河道里面建房就不算挤占河道。而且,西峡县的情况比较特殊,很多群众都是沿河建房,这种情况很普遍。

  而当地一位党员干部则拿出有关法律条文,反驳了水利局执法人员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指出:“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水利部关于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也有“严禁在堤身和规定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洞、建窑、开沟、打井、开渠、建房、爆破、埋葬、堆放杂物,或进行其他危害堤身完整、安全的活动”的规定。

  这位党员干部指出,在河堤上建房本身就是违法的,房地产开发商挤占河道建房,事实清楚,情节相当恶劣,执法部门怎么能听之任之?此前,水利部还就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房现象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西峡县水利局对此事的态度显然与水利部的要求有差距。

  一位熟悉当地历史的党员干部说,太平镇钟楼以南这段历史上自然形成的河道,原本宽60至80米,是老界岭之下,松树门和唐寺沟两大支流的汇合处,河道内的大石头见证着历史上洪水的凶猛威力。如今,这条自然形成的河沟,西侧建有311国道和中街市场,东侧建有马路,再填河道建房,河道被挤占后只剩约20米宽(有的地段目测仅有15米左右)。洪水来袭时,上游河道变窄势必抬高水位,加上河道东岸高,西岸低且无坝,东西岸高度差约10米,哪怕是中等规模的洪水来袭,西岸的国道和数百户的市场及居户就将遭受重大水毁灾害,后果不堪设想。而近年来,附近河堤或堤坝被洪水冲毁的事例屡见不鲜。

编辑: 彭华

西峡太平镇河堤上建房 县水利局否认挤占河道

10月10日上午,记者站在该镇钟楼所在的小广场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南面沿河兴建的10余套别墅将河堤完全占据。西峡县水利局水政监察中队中队长李东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那里是挤占河道建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