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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改住宅现身郑州

2010-06-04 09:28   来源:东方今报    打印本页 关闭

    ●售价不算便宜,而使用权只40年

  ●不能迁入户口,水、电、物业费都高

  ●一旦参照北京政策执行,房产证都不给办

  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东方今报报道 近日在郑州市,出现了开发商将商业、办公房当成住宅销售,即拿“商改住”房糊弄购房者的现象。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购房者慎买以住宅形式销售的商业房。因为“商改住”房有三大不容忽视的遗留问题,等购房者发现时,真会被彻底烦死。

  【小心了】

  “商改住”现身郑州楼市

  “非住宅以住宅的名义在市场上销售,目前已经发现了3起案例。”郑州市房管局交易和登记中心副主任赵鲜玲说,郑州市房管局欢迎市民提供类似线索。

  经调查,存在此类行为的项目包括宏光蓝水岸、绿城都市花园和昆仑华府。

  其中,宏光蓝水岸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东路交会处,开发商是河南宏光奥林匹克置业有限公司,规划用途是“商业服务、办公”;绿城都市花园位于卫生路与优胜北路交会处,开发商是郑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用途是“办公、商业”;昆仑华府小区位于陇海路与华山路交会处,开发商是郑州燃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用途是“商业、办公”。

  赵鲜玲说,此前,郑州市房管局发现并查处过住宅当非住宅销售的情况,非住宅以住宅的名义销售,这还是首次发现。

  【擦亮眼】三大遗留问题不容忽视

  商业房在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拆迁、建设、取得预售许可证等一系列过程中,均是以商业用房的性质获得审批许可的,按照住宅形式出售,会带来三大方面的问题。

  ●使用权只40年

  房屋产权年限问题:根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而如果购买了以住宅名义出售的商业房,40年后,购房者还需要再花一笔钱购买土地使用权,如果政府要收回土地,房子也要一并收回。

  ●不能迁入户口

  公共配套设施问题:商业房和住宅建设规划目的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设施指标也不同。赵鲜玲说,“商改住”房一般不具备户口迁入、附近小学就学等资格。此外,商业房的楼盘很多是高容积率,居住的舒适性和安全性相对较差。

  ●水、电、物业费高

  居住成本要高得多:首先“商改住”房的水电,是按照商业类来收费的,目前,郑州商业房用电每度是0.76元、用水每吨是4.05元,住宅则是用电每度0.56元、用水每吨2.4元。其次,商改住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也会高于普通住宅物业的收费标准。再次,“商改住”房转手时,相关费用仍要按照商用来计算,比如契税,商业房缴纳标准为4%,普通住宅为2%。

  【看准了】

  预售证上能辨别是啥类型房

  “商住两用”,这是不法开发商推销“商改住”时,常常用来忽悠购房者的字眼。购房者如何辨别呢?

  “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查看楼盘的预售证。”赵鲜玲说,郑州市房管局颁发的预售许可证上,标注得很明确,商业房就是商业房,住宅就是住宅,不存在所谓的商住两用。即使是临街楼盘,预售证上对此有说明,比如一、二层为商业房,三层至二十层是住宅。

  赵鲜玲说,需要明确的是,“商改住”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就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不按预售证上规定的房屋用途进行销售,也是一种违规行为。

  目前,郑州市房管局正在针对“商改住”问题进行调研,下一步将借鉴外地经验,联合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商改住”项目进行规范。

  读一送一

  北京封杀“商改住”

  5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规划委、国土局联合发文,明确自6月1日起,酒店项目改住宅将被禁售,一律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违规购买此类房产,房产证不予办理。该文被誉为全国首个“商改住”禁售令。(记者 王献军)

 

责编: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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