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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带租约的公寓遭"发票门" 业主:我们中了谁的套路

2017-03-29 10:04:00来源:大河报

  2月28日,大河报刊发报道《买带租约的公寓,却遭“发票门”》,报道了120多户业主在看到微信公众号“郑州楼市”发布的团购信息后,购买了“带15年全季酒店租约”的永和宇宙星精装公寓现房,去年11月遭遇“发票门”:全季酒店运营方华宿公司要求业主提供租赁发票,否则将从租金中扣除税金。粗略算账,13年回本的投资变成了20年。

  曾经承诺的税后租金变税前,连日来,业主们的维权行动一直在持续。3月22日,购买了永和宇宙星酒店式公寓的业主代表再次来到永和置业公司。

  最新进展

  永和提出“补助”方案截止日期“3·15”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3月中旬,120多户业主陆续经过快递收到一份纸质通告:《关于实施全季酒店租赁税费问题解决方案的通告》。《通告》落款为“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日期为“2017年3月12日”,部分内容如下——

  自2017年3月8日,我公司拟定全季酒店项目税费问题的解决方案后,部分业主已经接受了税金补助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鉴于剩余的部分业主对该方案一些细节并未知悉,我公司再次通告如下:

  1.截至2017年3月15日,依法办理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并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向全季酒店开具了租赁发票的业主,与我公司达成租赁税费问题解决共识之后,我公司拟给予税金额度50%的补助,补助期限为14年。

  2.参与上述方案的业主,请在2017年3月15日前携带购房合同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前往宇宙星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全季酒店按期应支付的租金以及我公司的补助款。

  3.截至2017年3月16日0时,未办理补助款领取手续的业主,将视作放弃参与该解决方案,我公司对补助款的预算计划也将停止执行。

  4.全季酒店(永和宇宙星)税费租赁问题,已无法全部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5.2017年3月16日后,我公司将成立专业法务团队,将工作重心转移至法律诉讼和维权方向。

  这份通告,让许多业主们无法接受。有业主问:为啥截止日期选在“3·15”?

  各方说法

  A

  永和置业:《通告》已经过期,失效了

  3月22日下午,业主代表又一次来到永和置业公司。

  对于通告,永和方面表示,公司确实给业主们发过一份《通告》,通告上虽然没有公章,但确实是永和的态度,“现在,《通告》已经过期,失效了。”

  业主们利益受损,永和该不该承担责任呢?永和表示,“真正的销售组织方是‘郑州楼市’,他们发布了‘税后带租约’的广告宣传,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和‘郑州楼市’没有沟通过该房子是税后的事,而且我们也没有授权过发布税后的广告,如果有证据,那么请‘郑州楼市’把证据拿出来。”

  选房现场,自称是华住集团的杨总代表全季酒店方承诺租金是税后。对此,永和表示:“就是这样才导致业主误认为是永和的承诺。要不是因为这样原因,永和也不会拿出50%税金补助。”

  B

  华宿公司:先和永和签订了租赁“大合同”,第一年租金也付给了永和

  直到开始维权,业主才了解到,他们真正的承租方是郑州华宿公司。

  3月22日,记者跟随业主代表来到全季酒店郑州永和宇宙星店,见到了华宿公司负责人崔先生。

  崔先生表示,华住集团旗下有很多酒店品牌,全季酒店是其中一个,华宿公司只是加盟商,交加盟费使用全季酒店的品牌,具体租赁物业的事情跟华住集团没有关系。

  “杨总”是谁?崔先生表示,杨总是华住集团郑州市场的负责人,选房现场,他是来宣传全季酒店的,口头承诺了租金是税后。这和华宿没关系。

  崔先生透露,业主买房之前,华宿和永和签订的有租赁协议,也就是大合同。业主与华宿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依附于大合同的小合同,两份合同中租金约定是一样的。

  大合同中,租金是税前还是税后?崔先生称,不可能是税后。

  为什么第一年租金是全额付清,过了一年多才索要发票?崔先生称,签完大合同,华宿把第一年的租金付给永和了,永和又转给业主。“至于永和有没有给业主们说发票的事,我们不清楚”。但是,“签订大合同的时候,永和说这些房子马上就要卖了,等到2016年底,买房的业主们会给我们发票”。因此,直到2016年11月,华宿公司才向业主们索要租赁发票。

  c

  “郑州楼市”:我们也是受害者,如果业主起诉,会全力配合

  3月22日,业主代表们还见到了团购组织方“郑州楼市”相关负责人。

  “主编”表示,我们有相关证据证明,当时发布的内容,都经过了永和的授权及审核,而且当时谈的就是税后租金。

  “郑州楼市”还表示,他们也是受害者,如果业主起诉,他们将全力配合。

  业主们表示,如果不是“郑州楼市”的宣传,不是出于对“专业”公众号的信任,我们可能不会去买永和宇宙星。关于租金是税前和税后,“郑州楼市”提前知情吗?

  “以后‘郑州楼市’的文章,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敢信。”采访中,有业主这样说,作为自称“专业、客观、深度、情怀”的地产自媒体,“专业”何在?作为拿了佣金的分销商,难道不该对业主承担应有的责任吗?

  业主表态

  我们被“套路”了,将维权到底

  从去年11月到现在,120多户业主一直在维权的道路上坚持着。

  经过几个月的维权,许多业主越来越清晰地感觉到,“我们被套路了”。业主代表们一次次开会,一次次分析,他们质疑——

  如果不经过永和置业认可,“郑州楼市”的微信推广文案能那么写吗?

  “郑州楼市”的宣传,如果是错的,永和置业看不到吗?

  维权过程中,永和的财务总监告诉业主,行业内默认都是税前的。“可是我们就是买房子的,我们又不做财务,咋知道你们的潜规则是税前还是税后?”如果永和知道税前,为什么不提前告知业主?

  为何永和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多出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明文规定:“任何以口头承诺或通讯通话记录等非双方书面确认的内容对对方均无约束力”;“出卖人的宣传资料不构成对购买人的任何承诺”……

  华宿公司的租赁协议,为何不标注租金税前税后?

  永和提出的解决方案,为何选“3·15”为截止日期?

  业主代表刘先生称,“不管是谁‘套路’了我们,我们都将通过维权、信访、诉讼等方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永和置业、华宿公司还是‘郑州楼市’,谁的责任谁来承担。”记者 孙煊哲 吴俊池

编辑: 叶远
关键词: 永和;发票门;套路;业主代表;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