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公安高速交警总队发布消息,高速警方调查的交通事故统计显示,在高速公路车辆着火事故中自燃占八成。

  高速警方对今年以来高速公路车辆着火事故的调查显示,从车辆着火事故类型来看,车辆自燃类事故占车辆着火事故总数的80%,因超速、未保持安全车速车距、疲劳驾驶、车辆反光标识不明显、高速公路出口违法停车或变道等引发的车辆追尾着火事故占20%。从车辆着火发生的原因来看,一是轮胎超负荷长时间运行,内部积热引起自燃;二是由于刹车“咬死”,高速运转后摩擦产生高温,传递给轮胎引发自燃;三是油路、电路因碰撞、老化等原因出现接头松动,造成燃油泄漏,遇明火或电气线路火花发生燃烧。根据高速公路车辆着火事故分析,车辆自身和所载货物自燃是着火的主要原因。

  高速警方将严查载运危险物品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未悬挂警示标志、非法运输、伪装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违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外,同时依据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的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在出行前一定要提前检查车辆,确保车况良好,消除车辆安全隐患,还要确保所载货物没有易燃物品,消除运输货物安全隐患;一定要守法行车,随车携带灭火器和三脚架警示标志,依法安全文明行车。(记者 李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