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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租车购交强险强制50万三责险

2017-03-01 16:54:00来源:央广网

    交强险不单卖:郑州出租车购交强险须购保额50万三方责任险

  央广网河南分网2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不少郑州出租车司机反映,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续交险费时,被要求必须“捆绑”购买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责任险,否则不单卖交强险。这样的捆绑销售模式究竟是本着负责的原则还是强买强卖?

  最近,出租车司机张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车辆保险即将到期,前往保险公司续保时,保险公司却要求他必须购买保额在50万以上的第三方责任险,否则保险公司不卖给他交强险。

  中国人保郑州市十里铺街销售大厅工作人员强调,“必须50万,低于50万出不了单子,如果不买50万,到时候行审审不过车,还要再增加再重新买,元月1日已下通知,行协要求必须50万。”

  郑州市有11000辆出租车。绝大多数的司机都是在中国人保购买保险。对于今年突然提高第三方责任险额度,出租车司机表示不能接受。“这属于霸王合同,像我们出租车还是私家车,我愿意买多少买多少,不能强买强卖。”

  原来,新的《道交法》实施以来,第三方伤亡的赔偿标准大幅提高。目前河南省死亡的赔偿标准已经达到57万,大多数出租车司机购买的赔偿限额明显不足。为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郑州市出租车协会向多家出租车管理公司进行提高车主保险意识的宣传工作,建议司机购买50万元及以上的第三方责任险。某出租汽车管理公司赵经理介绍,“考虑到司机的抗风险能力,保证营运安全在做这项工作。”

  但作为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目前,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只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管理处综合科副科长张自力表示,“作为管理者,在目前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肯定不愿意增加经营者不必要的成本,保险是一个保障,能够解决司机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赔付不起的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司机的收入还有支出。保费问题涉及到好几个部门,应该一起深入调研,根据情况做适当标准调整。”

  既然管理部门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不买50万商业险,保险公司就不卖交强险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郑州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瑞表示,“作为保险来说,是一种商品,保险公司在销售这种商品时,要遵循消费者保护法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无论是出租车还是私家车,只要是机动车要上路行驶都必须购买交强险,但作为商业险,是否购买、购买多少钱,由消费者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把三责险的金额强制增加到50万,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边是出租车司机事故率高、商业险亟待提高,另一边是出租司机不愿意承受高额的保险费用。出租车第三方责任险到底该不该提高?增加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对此,郑州市政协委员张自福认为,提高出租车司机三责险的额度势在必行。“作为政府方,应与时俱进修改这方面的管理办法和条例,不能太滞后。作为保险公司,应该利用大数据时代,出台一些递增性、递减性的收费的办法,给遵纪守法的出租车司机实实在在的实惠,对不遵纪守法的给予一定的惩戒,用经济的杠杆来调节。对出租车司机来说,在保证效益的情况下要安全第一,如果没有安全,一切的经济都为空谈。”

编辑: 李行
关键词: 郑州;出租车;中国人民保险;强买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