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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注入活力 激活车祸"救命钱"

2017-02-27 08:48:00来源:河南日报

政府购买服务注入活力 新模式激活车祸“救命钱”

  图王伟宾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车祸猛如虎,一旦遭遇道路交通事故,会给一个甚至数个家庭瞬间带来致命打击;若再遭遇巨额抢救费求救无门、延误救治,则更是雪上加霜。车祸无情,基金有爱。自去年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实施后,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简称道路救助基金)正逐渐成为真正的“救命钱”。

  道路救助基金生命守护者

  距女儿小楠遭遇车祸虽已过去了大半年,小楠父母现在提起来依然红了眼眶,一再感激地说:“多亏了政府的道路救助基金,要不然这孩子的命真保不住。”

  2016年6月的一天,濮阳市10岁小学生小楠乘坐的电动车和一辆汽车相撞,小楠当场昏迷,身体受伤严重,生命危急,短短几天的抢救费用已高达5万多元。面对躺在急救室内性命垂危的女儿,实在拿不出钱的小楠父母绝望了,意欲放弃治疗。

  关键时刻,办案交警告诉他们,孩子的情况属于道路救助基金垫付范围,抢救费用可由道路救助基金进行垫付,并已向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农险)设在当地的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站和医院发出了垫付通知书。让小楠父母想不到的是,中原农险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快速审核后,迅速垫付抢救费近9万元。有了这笔救命钱,经过30天的抢救,小楠最终转危为安。

  同样,新密市民张亮遭遇车祸后,也因及时得到3万多元道路救助基金的帮助,保住了双腿。“我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我残废了,全家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救助基金给我们全家带来的帮助。”张亮抹着眼泪说。

  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道路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根据相关政策,救助基金适用于三种情况: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像小楠、张亮一样,在过去的2016年,自道路救助基金实行政府购买模式后,全省有1604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靠道路救助基金的帮助,得到及时医治,挽回了生命、避免或减轻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致残,1500多个家庭借此度过时艰。

  政府购买服务让救命钱“动”起来

  一方面道路救助基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另一方面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危急时刻却难以找到“救命钱”,这是目前我国道路救助基金运作中普遍存在的痛点。在河南,道路救助基金使用效率也曾一度不高。

  据统计,自2010年底河南省正式设立救助基金制度至2015年底,全省救助基金累计筹集总额数亿元,但累计使用仅4400多万元,大量的资金沉淀在账户上。

  为了切实发挥救助基金的救命作用,编织起一张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护网,让受害人伤身后不再伤心,河南省决定从运作管理机制着手,唤醒这笔“救命钱”。

  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何祖军介绍,救助基金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新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在救助基金管理中充分利用社会专业机构的资源和专业优势,让专业事由专业人来做,新修订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将全省救助基金的申请受理、审核及资金垫付、追偿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依法委托给社会专业机构承办,并在全省实行统一救助政策。“通过招标,中原农险成为全省救助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的承办主体。”何祖军说。

  2016年3月18日,中原农险承办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项目正式启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政府购买服务这种新模式在道路救助基金运作中发挥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9个多月全省共使用救助基金5016万元,是本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之前5年资金使用总量的1.14倍,居2016年度全国各省(市)救助基金使用量前列。

  为何管理方式一变,救助基金的效用就成倍放大?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庆业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实施,主要解决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因不具备基金管理所需要的医疗、法律诉讼等专业知识而“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恰恰是之前救助基金不能充分发挥效用的主要症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尝试。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保险公司)专业化团队和专业化运作的优势,也可以使财政部门集中精力加强对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和指导。”

  专业人办专业事让救助“快”起来

  事实上,政府购买服务不仅让道路救助基金“动”起来,还正让救命钱“快”起来。

  作为“救命钱”,迅速反应、快速垫付无疑是道路救助基金的基本要求。然而在现实操作中,由于救助基金管理专业性强,加之传统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一个垫付申请走完审批流程,垫付资金最终划转到申请人账户,往往短则一个多月,长则十多月,有时甚至人没了,钱还未到,道路救助基金难以真正发挥救命作用。

  河南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后,道路救助基金从提出申请到资金垫付,一般在3至8天内就能完成,快的当天就可转到申请人账户。

  “快速源于专业化的运作。”中原农险副总裁李惠勇介绍,为承办好道路救助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业务,中原农险在省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服务机构——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借助公司网络优势,搭建起覆盖全省所有市县的128个救助服务站点,组建了一支多达160多人的专业、专职服务团队,并依托“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网上办公和网上流转审核,实现了救助申请的统一受理、集中审核、集中垫付,既方便了当事人申请,又大大缩短了审核和支付时限。

  据悉,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本级和106个县(市)全部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工作,这是河南省救助基金制度自2010年设立以来,首次实现道路救助基金政策市县全覆盖。

  “作为河南省唯一的地方保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充分发挥自身在专业技能、风险控制、客户服务、专业运作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全力为道路救助基金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原农险董事长毕治军说。

  更令人欣喜的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救助基金使用数额逐月上升。河南省救助基金在救危应急、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正发挥着积极作用。(□本报记者 樊霞 通讯员 蔡祥政)

编辑: 李东
关键词: 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道路交通事故;农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