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郑州市公租房调查:公租房为何会成了“空置房”
2012-04-07 08:21   来源:新华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新华网报道:去年12月底,郑州市区面向社会供应的1551套公租房资格申请工作启动,据最新统计数字,整个市区递交申请的共有362户,不到四分之一。为什么国家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惠民工程却遭遇到申请遇冷的局面呢?

  租金标准不明确 租价超出承受力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申请的首要因素。目前,郑州市确定的标准是公租房租金控制在同期、同地段、同品质楼盘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以内。但这个没有细化的标准容易让老百姓误解,一些人甚至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都以70%来计算。

  记者在二七区房管局咨询公租房时,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的公租房有40和60平方米两种房源,租金大约为400至600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如果按该工作人员说的租金标准,很多人觉得价格太高。周利三年前从洛阳师院毕业,租了一个在郑州北环以内城中村一个20平方米的单间,月租金260元。“这些单间至少有床、桌子和椅子这样的简单家具,且不交物业费,不知道公租房有没有这种条件。”

  在离周利住的地方不远,便有一个配有360套公租房的经适房小区,记者在其旁边的几个商品房小区调查了解到,这些小区不带家具的租房价格在18-20元每平方米,按70%来算的话4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要在500元以上。

  记者在郑州北环附近、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城中村调查时了解到,这里的许多单间宿舍的租金价位在200元左右且没有物业费,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据了解,目前郑州面向社会供应的1551套公租房基本上都是40或60平方米的房子,还没有建单身宿舍这样的公租房,这也使得一部分不需要太大空间、但更看重便宜租金的人群对公租房望而却步。

  申请门槛高 许多人被排除在外

  按照《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由单位统一申请。但是据郑州市房管局介绍,还没有一家单位为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递交申请。

  按照申请条件,新就业职工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1700元);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来郑务工人员要同时具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1700);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责编:陈海凤中国广播网

精彩图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