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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书法:如何从传统中转换出新意

2017-06-26 16:36:00来源:美术报

  原标题:现代书法:如何从传统中转换出新意

  现代书法已经有30年了,作为现代水墨大系统的一个分支,还没有很好地展开研究和论述。但是,书法作为一门传统艺术,如何走到现当代,是一个一直困扰着人们的问题。

  在1991年举办过“中国·上海现代书法展”之后,上海就没有这方面的展览。近日,由王南溟、朱青生主持,马琳策划的“水+墨:在书写与抽象之间”,再次引发对现代书法的讨论,即书法如何从传统书法出发,寻找到它的发展点。

  这次展出作品最大的特征是在书写与抽象之间,这些作品都保留了书法的书写特征,或者是字的笔画顺序,或者是变形的章法,只是有些作品偏于书写而有些作品偏于抽象而已。这既是书法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站在艺术形态史的角度对这种书法现象的重新分类。

  王冬龄 逍遥游 365×432㎝ 2015年

  现代书法需要回顾

  ——王南溟(上海喜玛拉雅美术馆馆长)

  早在30年前,开始谈论这个话题,在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我们又推进了一下,现在有点停滞不前,这样的话题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今天当我们再来回顾艺术史的时候,我们能为艺术史思考一些什么,我们为全球化的艺术史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我们再来谈论这一话题与80、90年代的问题不同,当年的我们是挑战传统,到今天我们需要探索建立怎样的理论和话语系统,来显示出理论的高度。那么,它是全球化、地域政治的具体实践,这样一个实践奠定我们以后的可持续性发展而不是一个断层或断裂的关系。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我们如何谈论这个对象、用什么理论谈论对象?用什么逻辑框架把讨论的问题学理化?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依然困惑着,由此可以把问题拿出来重新谈论。

  30年现代书法的发展似乎已经浮现出它的面貌,但是,今天我们特意找出一个非常小的课题,这个课题与书法的“书写”紧密相关,又与书法的向前推进“抽象”紧密相关。假如书法向前推进,那么它必然面临与抽象相关的问题。

  1991年,我们在上海美术家画廊举办现代书法的展览,那时候观众看到现代书法的时候说:这是什么展览,我们要退票。今天观众的态度完全不同,我们视乎得到了认同。书法是一个学科,我们希望这个学科不要弱化,希望可以培养出欣赏书法的眼睛,我们可以读懂书法中的字和意,但是我们很难读懂书法里面的线条的运动和信息,这是需要训练的。

  如何在书法史与书法式抽象表现主义背景下超越书法正是现代书法家的起点,在这种情况下,现代书法才获得其现代的特征,并消解中国艺术的传统中心主义。如果走向抽象的现代书法转换了书法传统性的语言特征,为传统书法开拓了新的空间,那么它也就为抽象艺术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刘懿 作品1407159号 180×95cm 2014年

  书法介入“当代艺术”

  ——廖上飞(绵阳师范学院教师)

  我曾在《从书法到书写——论书法本体论的转型》一文中,将“传统书法”作为一个整体描述。可否将“传统书法”作一个整体描述?很难。因为“传统书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里面有各种分支。但是,倘若将其与“现代书法”并置讨论,是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描述的。同样,将“实验书法”、“探索性书法”、“前卫书法”也首先看作一个整体,我称之为“中国近几十年的探索性书法实践及产生的探索型书法”。

  在我看来,“中国近几十年的探索性书法实践及产生的探索型书法”与“传统书法”、“日本现代书法”、(西方)现代艺术、当代艺术都是有关系的——不管其关系是驳斥的还是继承的。所以说,“中国近几十年的探索性书法实践及产生的探索型书法”是一个“焦点”,其关涉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东方(中国)与西方的多重问题。将其看作一个整体,再从“本体论”的角度重新区分为“前现代书法”、“现代书法”、“后现代书法”、“当代书法”。

  我从“本体论”进入论证并重新界定了他们:“传统书法”是文字的表现艺术,与之相对应的是“点画、结体、章法”论;

  “前现代书法”是试图突破“传统书法”但依然受文字束缚的书法,其可谓试图走向“现代”但没有彻底“现代”的书法,是介于“传统书法”和“现代书法”之间的书法形态;

  “现代书法”是点线的构成艺术、独立的线的艺术,与之对应的是“点线、结构、空间”论;

  “后现代书法”是在后现代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类书法,可以用“解构主义”理论解读;

  “当代书法”是一系列书写行为,与之相对应的应是“书写、观念、意义”论。

  我对“传统书法”及其本体的讨论是以历代书法论文和围绕“实验书法”、“探索性书法”、“前卫书法”相关的一系列讨论为基础的。关于“传统书法”,历代书法论文是绕不不开的研究对象。而将“传统书法”作为一个整体研究、描述的经典著作首推熊秉明的《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初版于1985年)。熊秉明将中国古代的书法理论分为六大系统。熊秉明的区分足以改变人们关于“传统书法”是专制秩序的整体印象。

  “现代书法·自由王国”,古干的《现代书法三步》(初版于1992年)同样是一本经典著作。古干在《现代书法三步》一书中区分了“现代书法”(严格意义上说是“前现代书法”)在用笔、用墨、结体、章法方面的突破及其与“传统书法”的区别。同时,就是否脱离文字这一点而言,日本的“近代诗文书法”和“少字数·象书”两派皆应归为“前现代书法”。当然,我们应该知道,中国现代书法实践是受日本现代书法实践的刺激与影响。

  从“日本现代书法”到“当代书法”,书法有了新的形态。我称之为“现代书法形态”,其区别于“传统书法形态”。《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集》以及其它形形色色的文章、著作、文集、作品集。但是最近十年,鲜有关于“实验书法”、“探索性书法”、“前卫书法”的专题论著问世。《从书法到书写——论书法本体论的转型》是这方面的尝试。

  需要强调的是,从“本体论”进入论证并重新界定“传统书法”、“前现代书法”、“现代书法”、“后现代书法”、“当代书法”只是确立“当代书法”的铺垫。我要论证的是“当代书法”。现代书法既是“现代书法”,也是现代艺术。同样,当代书法既是“当代书法”,也是当代艺术。

  “当代书法”不关注书写的内容、技巧以及最终结果,它关注的是“书写”行为本身及其意义。其在媒介、形态、理念等各个方面与“传统书法”、“现代书法”、“后现代书法”面目迥异。与“后现代书法”直接借取西方“现代艺术”与“后现代艺术”的诸多创作方法不同,“当代书法”作品的语言构成更为复杂,观念指向更为明确。一系列呈现为“书写行为”的创作既是“当代书法”又是“当代艺术”。其一方面突破了既有书法的形态,比如大多数“当代书法”作品呈现为行为、装置、影像等非架上形态,另一方面使书法介入了“当代艺术”。书法介入“当代艺术”,这说明书法依然具有活力。

编辑: 叶远
关键词: 现代书法;传统书法;现代;现代艺术;理论解读

现代书法:如何从传统中转换出新意

现代书法已经有30年了,作为现代水墨大系统的一个分支,还没有很好地展开研究和论述。我从“本体论”进入论证并重新界定了他们:“传统书法”是文字的表现艺术,与之相对应的是“点画、结体、章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