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
2014-12-31 09:39:00 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河南分网12月31消息(记者 魏林甫)日前,巩义市市政府正式批准发布《陇海花园和滨河花苑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陇海花苑和滨河花苑两个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条件、办理流程及应补缴的差价款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从缴纳房款之日算起)的,可以在缴纳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以下简称差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差价款缴纳标准按原购房价格的15%确定。该标准执行至2016年6月底。自2016年7月1日起,差价款缴纳标准将按照该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与届时同等地段、同等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差价一定比例确定。
同时,该《办法》还对因继承、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以及政府优先回购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为解决已过上市年限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无章可循,无规可依的状况,巩义市房管中心在深入进行政策研究,广泛进行论证,多次征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物价等部门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将相关方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核通过。
该《办法》的出台为巩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存量住房的有效配置,有利于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对该《办法》的宣传及上市交易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编辑: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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