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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无家长陪伴 中小学生不得私自游泳

2015-07-28 11:21   来源:郑州晚报    打印本页 关闭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天气炎热,全省各地进入溺水事故高发期,省教育厅昨日发出安全警示,无家长陪伴,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河南将拉网排查防溺水安全隐患,巡查重点、危险水域。

   近日,三门峡灵宝市、新乡封丘县、商丘虞城县接连发生溺水事故,造成数名少年儿童溺水死亡。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县级教育部门要警钟长鸣,和当地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联合、协调组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所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尤其对非法采沙取土形成的水坑和在建工地形成危险水域的,要加大整治力度。

   全省各地县水利、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和检查。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游泳、嬉水。

   各地中小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微信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寻求成人帮助。

  

责编: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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