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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失业险“工匠”福利 20多万职工享受技能补贴

2017-08-16 11:58: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8月16日消息  (文/杨 波)8月15日,河南失业保险补贴职工职业技能提升首发式在濮阳启动。这这标志着每年全省20多万参加失业险的职工将获得技能补贴。

  失业保险制度具有“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发挥着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经济发展的特殊作用。2017年7月5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在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400—2000元不等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据介绍,2017年8月15日,“河南省失业保险发放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濮阳)首发式”是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在全省推开的“开门曲”,其背景、意义、申领条件及程序等内容信息量丰富。

  新政:有据可依 指向明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的要求,2017年5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从申领条件、审核程序、补贴标准、资金使用、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对技能提升补贴的使用做了规定,确立了该项政策的总体框架。根据两部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对两部文件中的申领条件、审核程序、补贴标准等进行了细化,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操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便于企业职工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意义:稳定岗位 提升水平

  这一政策的出台实施,是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的重要举措,在完善失业保险功能作用上迈出了扎实一步。它有利于引导职工主动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利于优化职工就业层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以就业转型促进经济转型;有利于弘扬工匠精神,通过技能强民富民,推动我省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迈进,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有利于提高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更好地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有利于失业保险功能从保障生活向预防失业的拓展、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的转变。预计全省每年将有20万名以上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必将掀起企业职工学习技能、提升技能的热潮。

  领取条件:缴费满36个月 分级补贴

  《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明确参保缴费截止日期的计算原则,即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主动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预防失业现象的发生。

  补贴途径:提交申领材料

  河南为最大程度的减少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通知》规定的申领资料为:

  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申领程序:三步走 五日到账

  答:《通知》规定的申领拨付程序为:第一步,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个人或企业集体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比对和参保年限确认等审核工作。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于财政资金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职工,减少申领的中间环节,建立享受政策的直通车;二是通过公示,防范道德风险,通过直接将资金发放给职工个人,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

  补贴标准:技能分级 紧缺工种吃香

  为充分体现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结合河南实际,我们对国家文件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做了适当分级,即根据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将补贴标准划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同时规定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体现出对特殊人群的倾斜。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政策执行:简化程序 追责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强调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简化程序。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完善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经办服务质量,为参保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强化监管。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确保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冒领、骗取补贴;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会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注重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集中宣传活动;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悬挂、张贴、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广泛宣传,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知晓办事场所,更方便快捷地享受政策红利。

编辑: 张航
关键词: 人社厅;保险;职工

河南启动失业险“工匠”福利 20多万职工享受技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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