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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以后居民能用APP看病了

2018-12-11 16:30:00来源:大河网

  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1.加快建成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意见》提出,要加快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在各级各类医院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

  2.允许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

  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允许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3.开发全省统一的全民健康APP

  《意见》提出,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智能医学影像识别、家庭监测等服务。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发全省统一的全民健康APP平台,为公众提供就医导航、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健康教育、公共卫生信息发布,以及个人事项的在线办理等医疗健康服务,并逐步将免疫接种、卫生监督、生育服务登记、职业健康管理等涉及公众健康信息和便民服务应用纳入平台集成管理。

  4.跨省异地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

  在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方面,我省将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同时,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编辑: 王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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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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