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驻马店10月26日消息(记者 彭华 通讯员 方光璞)近日,确山县某建筑有限公司协助确山县人民法院将扣留、提取的款项转至法院专户,顺利协助法院执结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的执行案件。

  农民工张某某申请执行叶某某劳务合同一案,经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叶某某给付原告张某某工资人民币14000元。判决生效后叶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申请执行人遂于2017年10月19日向确山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确山法院的主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叶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而叶某某却仍以没有履行能力为借口拖延。主办法官通过询问确山县某建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经理得知被执行人叶某某在该公司有一笔工程款尚未领取,遂向确山县某建筑有限公司送达了扣留、提取叶某某工程款的相关法律文书,在得到公司负责人的积极配合后扣留了该笔款项,并将该笔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本案也得到了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