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网上竞拍的房屋能那么快交到我手上”,买受人李某激动的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

  2015年6月,被告张某分三次从原告朱某处借款,共计197万元,借款到期后,经朱某多次催要,张某始终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还款。无奈之下,朱某诉至郸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张某工作,张某先期偿还部分欠款,并约定分期还款。约定期限到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张某以各种原因推脱并拒接电话。为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对张某位于洛阳市瀍河区的房产进行查封,并决定将房屋拍卖清偿债务。2020年7月24日,经网上多次竞价,该房产以127.7万元的价格成交,买受人是李某。当李某去查看房屋时,却遇到了张某的百般刁难和阻拦,无奈之下,李某向郸城县法院求助。8月7日早,执行干警孙马鹏等一行三人迅速出发,于当天中午到达洛阳市。在联系张某无果后,执行干警找到开锁公司进行强制开锁,并对涉案房屋内的全部物件逐项清点、登记。此时,拒不露面的张某慌了,主动联系到了执行人员,表示愿意将房内物品腾出。经过近3个小时的忙碌,该房屋腾空,房屋钥匙交到了买受人李某手中,此次异地腾房工作顺利完成。(通讯员 曹磊 孙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