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获悉,该局民警近日破获了11年前“7·21”命案。11月26日下午,随着邢某辛被侦查员们从浙江省海宁市押解回郑,金水公安侦查11年之久的抢劫杀人积案正式告破。

  “7·21”命案成为2008年金水公安唯一未破命案

  2008年7月21日10时30分许,金水分局接警称,在郑州某百货商场附近一内衣店后间仓库,发现一名女性躺在地上且浑身是血。

  接报后,时任金水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汤纯(现金水路分局副局长)带领侦技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和现场勘验工作。经勘察,案发现场较为狭小,布局简单,现场存在的打斗痕迹、血迹及翻动痕迹大都集中在后部库房内,受害人身中多刀,现场极为惨烈。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了一把单刃刀,现场地面及门口存在滴落血迹。据此,办案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在持刀抢劫受到激烈反抗后对受害人痛下杀手,犯罪嫌疑人在离开时可能已经受伤。

  基于对现场情况的逻辑分析,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我们从现场提取到了嫌疑人的血指纹、穿鞋足迹和一处男性血迹,这些提取到的样本成为最终破获该案的关键证据。”据当时勘查现场的刑事技术人员介绍。

  但由于案发时适值周一上午,案发地附近客流稀少,未能找到目击群众。受限于当时监控条件,附近监控未能提供有效案件信息,追踪走访工作陷入困境。专案调查两个月后,经多方侦查,仍未能找到破获该案的进一步线索,此案成为2008年金水分局唯一未破的命案。

  2019年11月,当金水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技术人员在河南省南阳地区进行线索核查时,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传来消息,海宁市警方进行人员信息录入时,“7·21”案件嫌疑人所留血迹比中南阳籍嫌疑人邢某辛。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嫌疑人邢某辛于2019年11月24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被成功抓获。

  2019年11月26日下午3时56分,在郑州高铁东站站台,随着G1895次列车到站,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案侦大队大队长晋朝辉、副大队长田在武一同押解着嫌疑人邢某辛走出列车。

  持刀杀人后,嫌犯潜逃回青海抢劫,被当地法院判刑10年

  当金水路分局的侦查员出现在邢某辛面前出示证件时,邢某辛如释重负。金水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晋朝辉表示,“我们一展开讯问,邢某辛就如实供述了其2008年7月21日在某百货内衣店抢劫杀害受害人的犯罪事实,感觉他像是等这一天很久了。”

  据邢某辛交代,其小学毕业后,在老家务农,后外出务工。案发前,邢某辛一直在青海省西宁市一家赌场内打杂,因为赌场内经常发生打架事情,其随身携带一把黑色折叠刀防身。2008年7月邢某辛赌博时欠下了2万余元高利贷,为躲避赌债于当月中旬逃到郑州市。

  2008年7月21日上午,邢某辛因寻找工作未果,又没钱吃饭,在街上游荡时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在经过某百货附近门面房时,邢某辛几经徘徊,在确定内衣店内只有一名穿裙子留长发的女孩时,邢某辛认为在此实施抢劫应该容易得手。

  确定抢劫目标后,邢某辛随即进入店内并将店门反锁,趁受害人不备,从背后用右手将受害人嘴捂住,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抵住受害人脖子,要求受害人交出现金,受害人拼命反抗并咬伤邢某辛右手,邢某辛气急败坏,害怕抢劫事情败露,持刀将受害人残忍杀害,在搜刮店内1500元现金后迅速逃回青海。

  回到青海后,邢某辛因又在青海实施抢劫被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9年6月23日刑满释放。

  此后,邢某辛前往浙江省海宁市一物流基地打工。2019年11月24日,海宁警方进行信息采集时,发现邢某辛信息存疑,在与金水路警方进行对接后,将邢某辛控制。

  “每次侦查都感觉离真相很近,但就是找不到凶手,难道凶手人间蒸发了?”直到11年后办案民警抓住嫌疑人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年凶手在监狱服刑。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目前,犯罪嫌疑人邢某辛已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宋向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