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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必受惩 劝君莫做“李老板”

2017-11-22 09:46:00来源:央广网
    只有敬畏法治,这个社会才会和谐有序;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这不,被执行人李某就给我们当了一回反面典型。李某系滑县留固镇的一个小包工头,平时在外揽包工程,小有积蓄。2014年申请人郑某曾在李某处务工,但李某一直拖欠郑某劳务费用14000元,经多次催要,李某均以种种借口进行搪塞。无奈郑某只好将“李老板”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李某将不能乘坐高铁、飞机,及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和李某联系,李某均称现在生意难做,资金紧张,过一段时间资金到位就会将郑某的工资付清。然而数日前,李某突然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询问应当支付郑某多少钱,能不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马上付款。经询问,李某支支吾吾才说清事情的原委。原来李某一直在北京某地承包工程,不久前接到了一个招投标信息,需要马上赶到南方某城市,李某计划乘坐高铁,一切都安排就绪。可是到了高铁站明明有车票却买不到,经询问才知道自己已被滑县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不允许乘坐高铁,李某只好忘车兴叹。这次招投标参与的竞标者不多,李某中标的机会比较大,一旦中标,这损失可不止区区几万元!没有赶回工地,李某就直接和执行法官联系,要求马上履行。不到两个小时,李某就付清了全部案款及执行费用。

  法官寄语:法律的权威不容置疑,目前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打击手段也越来越丰富,严惩“老赖”是大势所趋,当“老赖”的成本会越来越高。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者,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奉劝所有的被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只有尽快履行义务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编辑: 张航

失信必受惩 劝君莫做“李老板”

申请人曾某是滑县人与被申请人林某是合作关系。林某是内黄县人由于生意上原因向曾某借款2460000元,但长期未偿还一分。曾某几经向其讨要均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