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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时填着玩,还钱时称后悔

2017-11-14 16:25: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11月14日消息 2017年11月10日晚7点,被执行人霍某从住了七天的巩义市拘留所里走出后说道:“我这辈子不想、也不会再进这里了。”面对自己这一身颓废装扮,霍某赶紧换上了朋友给他买的新衣服。提及这段时间发生事情,霍某称:“我是给朋友担保,成了债务人后,我没有一天睡过好觉。接受教育后,更是愧疚自责,实在对不起家人,让他们为我的过失而买单,经过这件事情后,我一定严以律己,重新走上诚信之路。”

  案件的始末是这样的,被执行人霍某的朋友于2015年1月向申请人张某借款50万并约定月息二分,霍某做担保人。但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霍某称自己把名字签在了借款人一栏。最终导致张某只将霍某一人告上了法庭,由于霍某是公职人员,被列为重点执行对象。2017年11月3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规范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李自卫通知霍某到执行局履行还款义务,在听完被执行人“诉苦”后,执行员李自卫先告知霍某即便他没有填错,作为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之后又释法明理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由于霍某自称经济能力限制无钱还款,最终将其拘留。在霍某被拘留七天后,霍某的家人集齐本息共计60万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执行时,许多担保人感觉自己被依法执行太委屈,却没考虑到担保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本案中霍某自称把担保人写成了借款人,作为成年人,应知道法律不是儿戏,莫要有侥幸心理。(通讯员 魏蓝)

编辑: 叶远

借钱时填着玩,还钱时称后悔

案件的始末是这样的,被执行人霍某的朋友于2015年1月向申请人张某借款50万并约定月息二分,霍某做担保人。但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霍某称自己把名字签在了借款人一栏。最终导致张某只将霍某一人告上了法庭,由于霍某是公职人员,被列为重点执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