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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过去两年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达1970人

2017-06-20 08:5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6月20日消息(本网特别报道组)6月19日,本网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宣布将从四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从2015年5月起,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河南高院指导安阳中院、郑州中原区、安阳龙安区、兰考县、西峡县法院等5个试点单位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两年来,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970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各类案件共11899件,人民陪审员意见采纳率达98.21%,已审结的陪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84%,比全省普通程序案件服判息诉率高10个百分点。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理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26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改革试点推进四项重点:根据《意见》,我省法院下一步改革试点主要有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定位。

  坚决改变把人民陪审员当作缓解“案多人少”手段的陈旧观念,坚决纠正按月发放固定工资、每天按时到法院上班等让人民陪审员等同于编外工作人员的做法,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从事文书送达、案件执行等与案件审理活动无关的工作,防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走样变质、功能异化。

  二是探索随机抽选和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相结合的选任方式。

  在严格落实在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这两种补充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但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超人民陪审员总数的五分之一。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原则上不得连任。有条件的试点地方,可积极探索“司法行政机关抽选、人大任命、在人民法院履职”的工作机制。

  三是深入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

  参审案件范围上,对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以及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案件,原则上必须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作用。

  在大合议庭陪审模式上,原则上由3名法官与4名或6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或9人合议庭,对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等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大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人民陪审员不参与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案件事实问题。大合议庭评议案件事实时,可采取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分组进行评议,合并按照合议庭多数意见做出认定。在审理一般陪审案件时,由人民陪审员1人或2人与法官组成三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不再区分法律审和事实审。

  四是切实加强保障机制。

  建立全省统一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人民陪审员阅卷室、休息室等,制发人民陪审员工作证,探索为人民陪审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经通知到庭参审和候补的人民陪审员,一律给予生活补助费。

  落实奖惩退出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当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不适合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应及时按程序免除其职务,并根据情况采取在辖区范围内公开通报等惩戒措施。

  探索成立人民陪审员自律性组织,由人民陪审员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编辑: 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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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过去两年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达19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