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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频敲法槌”

2017-04-01 09:52:00来源:河南日报

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频敲法槌”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3月31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刘慧卓宣布开庭,由她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通州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庭审历时两个多小时,双方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最后决定择期宣判。

  这是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以下简称“四巡”)落户郑州以后,公开开庭审理的第5起案件,也是四巡自3月27日开启的“集中开庭周”活动的最后一起案件,前4起案件中有3件当庭宣判。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不得通过法院内部或外部人员过问、干预案件审理,否则,合议庭将记录在卷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当日庭审一开始,审判长对双方明确告知。庭审中记者看到,当事人回答问题“跑题儿”时,法官总能及时而果断地提醒,并迅速对其意思进行准确归纳。

  “从审理程序到对案件的条分缕析,都非常专业和规范,同时也很人性化,比如一方当事人由于情绪激动,向法庭陈述时总是对着旁听席,审判长就耐心地提示他应该面向法官。”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律师李煦燕说。不仅如此,四巡在很多细节上传递着司法的温度:安检大厅的残疾人专用通道、律师更衣室、手机充电站、老花镜、雨伞……

  “我们从3月15日至4月14日开展‘集中结案月’活动,目的是为了让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早日得到解决。”副庭长李广宇对记者说,法庭建庭之初就注重法治思维、规则意识。

  四巡的成员来自最高法院和所辖的豫、晋、皖、鄂四省,因此,法庭特别建立了地域回避制度,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不办理籍贯所在省案件,并且探索主审法官负责制与合议庭负责制相兼顾,大力推行当庭宣判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从2016年12月28日挂牌到2017年3月30日,四巡共接访9746人次,立案434件,其中民事案件157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259件,刑事申诉案件18件,已结案211件,结案率达48.6%,远远超过最高法院要求的最低结案指标。

  郑州大学教师曹明睿在参观了四巡之后说:“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代表着我国最高的审判水平,是依法治国和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平台,对河南更是一笔宝贵的司法资源,期待未来‘家门口的最高法院’为巡回区人民创造更多福祉。”

  (记者周青莎)

编辑: 松涛
关键词: 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主审法官负责制;法庭辩论;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