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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妇联多机构合作家暴干预机制探索

2013-09-22 16:07   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反对家庭暴力 维护妇女权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家庭暴力从肉体和精神上对家庭弱势群体进行摧残和折磨,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的和睦稳定,无疑是侵害社会健康肌体的毒瘤,必须予以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近年来,漯河市妇联把反家暴作为妇女维权的重要内容,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家暴干预机制,多策并举综合干预家庭暴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做法是:

  一、健全一个网络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并规定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以新《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市妇联积极与市公安局联合,在河南省首家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中心成立至今已先期处置家暴案(事)件400多起,有效维护了受虐妇女的合法权益。公安的率先启动和有效运作,启迪了我们的思路:如果在各个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反家暴网络,那么反家暴就真正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解决的问题。因此,继“110”反家暴中心之后, 我们相继与医疗、司法、法院、民政等多部门合作,先后成立了家暴致伤鉴定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反家暴合议庭、反家暴庇护站等医疗、司法、民政救助网络,招募了反家暴社会志愿者。网络健全后,各网络成员的协调督导、配合联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与市综治办联合成立了漯河市反家暴工作站,负责各网络成员的协调督导、配合联动。至此,多机构合作的综合干预机制已经形成并在有效运作。随着反家暴工作的深入推进,新的形势向我们提出新的挑战,我们着力在网络的自身建设及强化一站式服务功能上下功夫。

  二、营造一个氛围

  家庭暴力尤其是针对妇女的暴力,产生的根源是两性不平等的权利关系,暴力背后体现的是丈夫对妻子权利的控制和占有。因此,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反家暴社会氛围,改变人们头脑中固有的封建传统观念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我们选准载体,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普及反家暴知识。通过印发反家暴宣传折页、反家暴维权卡,制作反家暴宣传展版、反家暴专题片等形式,全面宣传普及反家暴知识;二是以地方文艺推动反家暴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文艺推动反家暴工作是我们的有益尝试,我们与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录制了一台由农民演出队编演的反家暴专题剧目——《让暴力远离家庭》,以其主题的深刻性和表演的真实性深深打动了现场观众,节目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应观众需求又重播六场,在全社会掀起了反家暴热潮;三是开展反家暴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反家暴文艺宣传队和反家暴志愿者作用,深入村(居)以演出、咨询等形式进行社区宣传;开展了“白丝带”、“零家暴社区”创建等特色活动,止目前,已巡回宣传60多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20000多人次。这些活动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家暴危害的认识,唤起社会公众对妇女权益的关注。四是将反家暴关口前移。我们将反家暴的宣传目标前移至青年群体,自2009年连续4年在漯河医专、漯河职院、漯河技校、漯河食品中专等学校开展了反对性别暴力16日行动,采取集体签名、辩论赛、大型展板宣传、知识讲座等丰富各异形式,使青年群体在进入婚姻家庭前,提前学习反家暴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知识,成为反家暴工作的宣传员。

  三、培训一支队伍

  干预人员的社会性别敏感度直接关系到家暴干预效果。网络健全后,为增强网络成员参与反家暴工作的自觉性和家暴干预中的社会性别敏感度,我们分别对网络成员进行了社会性别敏感与家暴干预能力的培训。至今,共举办了20多期不同层面的社会性别与家暴干预参与式培训和专题讲座,2000多名干警、法官、律师、妇联干部、综治工作者、民政、社区干部、社会志愿者参与培训。从参与式培训方法的首次尝试到培训方案的反复讨论直至行动计划的具体制定,正是在多次参与中,我们培养了一支由各网络骨干组成的自己的培训者队伍。培训增强了网络成员的社会性别意识,性别意识又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为受虐妇女提供帮助。

  四、跟踪一类个案

  以典型个案的关注为突破口,探索同一类问题解决的规律性,是有效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环节。针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以暴制暴的恶性案件,我们一方面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进行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协调网络成员关注个案进展。如在我们市临颍县发生的王某以暴制暴案件中, 我们提出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在审判实践中得以具体运用,从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我们的做法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中国妇女报、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通讯、《家庭》等报刊相继作了报道。发生在我市源汇区的柴某以暴制暴案件中,从前期调查取证,到去看守所进行探望,直至提供法律援助,无不体现了反家暴网络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有效化运作,体现了网络成员对受虐妇女权利的关注、人文的关怀。针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异的案件,我们一是协调反家暴网络成员帮受害妇女收集证据,二是指定反家暴志愿者为其免费代理,三是与反家暴合议庭积极沟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损害赔偿等方面依法充分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传授一项技能

  在增强贫弱受暴妇女权利意识的同时,如何增强其经济自主能力,使其在参与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增强做人的自信和尊严,全方位为受暴妇女充权,帮其早日走出暴力困境是综合有效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一环。我们以组织贫弱受暴妇女喂养柴鸡、饲养生猪为载体,探索了一条生产自救之路。共有48名贫弱受暴妇女参与其中,从中受益,并以此滚动发展,带动更多的贫弱妇女增强经济自主能力,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学到技术,得到效益,看到希望,找回自信。

  六、矫治一种行为

  在增强受暴妇女权利意识和经济自主能力的同时,对于那些无力走出暴力环境的受暴妇女,矫治施暴者行为,让施暴丈夫认识到家庭暴力是对妻子最基本人权的侵犯,从而改变自己的行为是有效干预家庭暴力的另一重要方面。随着反家暴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以反家暴农村试点社区为依托,尝试对施暴丈夫进行行为矫治的培训,并通过组织施暴者到女监探访、与妇女支持小组进行交流等施暴者小组活动,让施暴者深刻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危害,从而反省自己的行为,建立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七、形成一套政策

  探索家暴干预的程序化、规范化,使家暴干预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围绕推动地方反家暴政策法规的出台,我们做了一些尝试。一是制定了《公安机关先期处置家暴案事件程序》,明确规定干警在先期处置家暴案事件时,留出单独空间聆听和分析受害妇女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告知受害人应有的权利、尊重受害人意愿、与社区组织配合联动,有效维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二是出台了《人民法院审理家暴案件实施意见》,《意见》不仅明确规定受害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而且在举证责任推定方面作了突破性规定,即“被告就原告系第三人伤害或自伤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三是和司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对受暴妇女进行法律援助的规定;四是和民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对无处立身的家暴受害者提供及时人身庇护的规定。这些部门政策的制定,为漯河市反家暴政策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础,2006年9月《漯河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意见》以漯政[2006]84号文件出台,标志着全市反家暴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我市的反家暴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几年来反家暴理论和实政干预的探索实践,我们深感:反对家庭暴力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要义。一方面,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另一方面,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是弱势群体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尊严得到有效体现的公正社会,而家庭暴力尤其是夫妻暴力背后所揭示的是两性不平等的权利关系,严重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践踏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必须予以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以此奠定和谐社会的基石。多机构合作的综合干预机制是必要且可行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家庭的稳定和谐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健全多机构合作的综合干预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且近年来我市的干预实践证明是十分可行的。因此,各有关部门须共同努力,各司其职,配合联动,使这种综合干预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责编: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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