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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妇联实施法律援助典型事迹材料

2013-09-22 16:07   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维权情系“半边天” 法律援助解民忧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近年来,濮阳市妇联依托良好的维权工作基础,把实施妇女法律援助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大胆创新,认真实践,走出一条符合实际、专家认可、社会满意的妇女法律援助新路子。6年来,平均每年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40多起,为1000多名贫困妇女提供了法律帮助,群众满意率达100%。目前,妇女法律援助已成为濮阳妇联工作的一个响亮品牌,为妇女维权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创新工作机制,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市妇联把实施妇女法律援助作为直接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手段,建立了一套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一是健全机构。2005年,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成立了濮阳市妇女儿童法律帮助中心,组建了濮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志愿者队伍,创全省之先河;2010年,全市县级以上妇联全部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受理点”,全市8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逐步构建了“覆盖城乡、工作规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同时,濮阳市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在全市县级以上妇联实现了全覆盖,其中1-7号键分别连通我市五县二区妇联组织,8号键接通心理咨询服务,求助妇女随时都可找到妇联组织,确保了矛盾化解率100%。二是创新领导机制。我市把法律援助作为一个重点项目运作,纳入市妇联重点工作台账,确定“一把手”为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将此项工作融入维稳工作、群众工作大局,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创新运行机制。市妇联相继建立了信访登记、重要信件回访、定期研究信访工作、领导接访和包案处理重大信访案件、信访统计分析报告、重大案件办结汇报等制度,特别是2010年“一创双优”活动开展以来,市妇联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建立了妇联干部联合法律志愿者每月定期下访群众制度、信访代理协理制度等,进一步延伸了法律援助领域。

  二、创新方式方法,为妇女群众提供贴心服务

  好的工作方法会出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作中,市妇联一是创新理念。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维权工作人员者秉承“关注、奉献、帮助、进步”的服务理念,甘为“防火墙”为民维权,甘做“减压阀”为政府分忧,甘当“调节器”化解矛盾纠纷,不收取分文报酬,真正服务于民。2012年2月份,盲女董某来到妇联法律援助受理点,诉说不能再生育,想将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女儿的抚养权变更自己名下,我们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300元救助金的同时,多次到其前夫家中走访,苦口婆心的做通了其前夫的工作,现在其6岁的女儿已归她抚养。看到其母女俩相拥在一起的情景,我们感到由衷的欣慰。二是创新服务举措。中心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志愿者们无论严寒酷暑,每周三都到市法律帮助中心做志愿服务工作,专门接待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受理审查程序,为妇女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如2007年9 月,耿老太太因丈夫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与中原油田某厂发生争议,多次赴京上访无果,问题长达10年没有解决,她来到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后,我们积极受理了此案,并千方百计帮助其取得了证人证言。此案经法院四审历时一年多,最后判决中原油田支付各种费用13万多元。该案被评为2010年度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件。结案后,老太太感动得说:“濮阳妇联就是妇女之家,法律援助中心就是老百姓的‘撑腰人’!”三是创新队伍建设。2005年,市妇联向社会公开招募法律志愿者,来自全市11个律师事务所和部分行政机关的87名热心妇女儿童事业人员踊跃报名参加,他们社会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其中80人具有律师资格。如今,“热衷公益,回报社会”已成为全市法律志愿者的自觉行为,他们积极参与义务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公益活动,推动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实效

  市妇联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相互协调、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平台,最大限度的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一是主动融入社会化维权工作网络。199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同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暂行规定; 2001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2002年成立了维权协调组;2003年成立了“110”反家庭暴力中心;2005年建立了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2010年,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受理点和维权工作站分别在县(区)、乡(镇、办)实现全覆盖,形成了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法律救助的一条龙服务。二是与人民调解相衔接。我们始终坚持“预防第一,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把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制度,尽力融入各方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当中,宣传有关法律和政策,积极参与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与巾帼志愿服务相结合。濮阳市注册巾帼志愿服务者507人,在开展活动时,市妇联注重把法律志愿者与各类巾帼志愿者联合起来,积极为广大妇女送法律、送服务,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大力宣传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四是与多部门协调沟通。注重与公检法司、民政、卫生、人事劳动保障等多部门沟通合作,变过去妇联独家维权为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维权。

  多年的工作实践充分说明了妇女法律援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也为妇联获取工作资源、拓展工作领域、提高工作水平提供了机遇,进一步提升了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公信力。

  评语:濮阳市妇联依托良好的维权工作基础,把实施妇女法律援助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机制,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创新方式方法,为妇女群众提供贴心服务;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实效。工作中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大胆创新,认真实践,走出一条符合实际、专家认可、社会满意的妇女法律援助新路子。

  

责编: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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